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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通知

时间:2024/6/7 7:15:42 来源:金坛区水北中学作者:学校管理员 阅读:1048次

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通知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,深入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区防治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有关精神,加强学生欺凌的预防和整治,建设平安和谐校园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、人身及财产安全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加强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,负责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,特此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,明确职责,确保我校学生欺凌工作得到有效预防及妥善处置。

一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

主  任:戴建军

副主任:姜留俊、程小虎

委  员:孙丽、周斌、周骐、姚叶平、徐瑞超、冯建春、各班班主任、心理老师

校外特聘委员:法治副校长
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
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:负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;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。

主任:防治学生欺凌第一责任人,负责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。

副主任:防治学生欺凌直接责任人,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,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。

委员: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人,负责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直接组织实施。综合协同防治学生欺凌责任人,参与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直接处理实施。

德育处:负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防治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,涉欺凌纠纷、投诉的应对与协调处理。

总务处:负责维稳和求助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,协调有关单位(如公安、派出所、医院等部门),负责疏散师生,维护秩序,保持现场,消除各种不安全、不稳定因素。

办公室:负责学生欺凌事件信息处理、舆情管理,部门工作协调。

教务处:负责对任课教师管理,课堂教学秩序维护及课堂教学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的了解、协调教育与处理。

班主任:防治学生欺凌直接责任人,负责具体向学生讲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,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,尤其对身体条件、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方面可能处于弱势的学生,一旦发现其在校园被孤立、排挤,要予以关注。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、身体损伤,可能被欺凌的,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。

心理老师:定期对学生进行学习心理健康教育,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后,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、危机干预等心理治疗。

法治副校长:指导、协助学校预防、调查认定、矫治、援助学生欺凌工作。

其他委员: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工作,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、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;与家长沟通、协调、安抚工作。

、学生欺凌事件处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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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欺凌举报方式

学校各部门、全体教职员工团结协作、上下联动,对学生欺凌现象或苗头进行摸查、监督及跟踪,学生、家长可以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、欺凌苗头或安全隐患等进行及时举报。如果不方便直接告知班主任时,可以通过以下具体方式进行举报。

1、拨打电话:

校长室:0519-82556226

欺凌举报专线电话:13951202036

2、信箱投递:

学校一楼专门设立“校长信箱”,可以以信件的形式书面投递举报。

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中学

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

2024年6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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